
获得参赛资格的参赛选手,请按规定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参赛物品,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赛前在2017北京女子半程马拉松官网公布。
比赛地点:北京园博园
四、比赛项目
(一)女子半程马拉松 (21.0975公里)
(二)女子迷你马拉松(4.2公里)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国际田径联合会最新竞赛规则和中国田径协会竞赛规则;
(二)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2017北京女子半程马拉松组委会统一编发;
(三)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于9月23日7:30按竞赛项目及号码布分类/分区,分别进行排队集结,8:00鸣枪起跑;
(四)发令:采用两次鸣枪,分时起跑的办法,半程马拉松发令时间为08:00,迷你马拉松发令时间为08:10;
(五)计时办法
半程马拉松比赛采用感应器计时系统服务,组委会提供一次性计时芯片,半程马拉松参赛者须佩带芯片(迷你马拉松选手不设计时,因此不提供一次性计时芯片);所有半程马拉松选手行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感应地毯,如参赛者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,则取消该参赛者的比赛成绩;
(六)关门距离和时间
为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、顺利,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,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。关门时间后,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。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,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,退出赛道,以免发生危险。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。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,具体见下表:

迷你跑选手关门时间为09:10关门。
注:如发生特殊情况,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,参赛者需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。
(七)组委会将对起点、终点以及沿途计时点进行录像监控,违反以下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,两年内不准参加2017北京女子半程马拉松,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:
1、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;
2、运动员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2枚或2枚以上计时芯片参加比赛;
3、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;
4、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;
5、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;
6、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,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;
7、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;
8、未跑完全程,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;
9、半程马拉松项目的运动员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的号码布通过终点;
10、私自伪造号码布,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、完赛奖牌;
11、私自涂改、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。
12、携带非组委会发放芯片通过终点;
13、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;
14、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,干扰赛事,打架斗殴,聚众闹事;
15、出现不文明行为(如随地便溺、乱扔垃圾等);
16、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。
六、奖励办法
(一)半程马拉松奖项
半程马拉松第1至第8名运动员分获奖金见下表。(单位:人民币)

注:
所有获奖运动员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,组委会在确认获奖运动员成绩有效后将发放奖金,奖金按达到的比赛成绩对应发放,现场不发放资金。 上述奖金将按照中国相关税法规定,征收20%的个人所得税。
在规定时间内完赛选手均可获得补给包及完赛奖牌。完赛选手可获得完赛纪念证书,参赛者可登录官网下载打印成绩。
赛后获奖选手名单将在官网公示10日,公示期内获奖选手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、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,办理领奖手续。领奖有效期为公示期结束后30天以内,超期未办理者按弃奖处理。
(二)迷你马拉松:不计取成绩和名次,在完赛时间完赛的参赛选手将发放赛事完赛证书及完赛奖牌。
七、保险
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、意外害医疗(附加意外猝死),《人身保险说明书》请在赛前登录17北京女子半程马拉松官网。
园博园内台湾园广场(起点)—银杏大道—紫薇园—河堤路—明园—台湾园(终点)